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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市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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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西藏名称来源
      汉语中的“西藏”(藏文为bod ljong)一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藏自治区(藏文为bod rang skyong ljong),简称为西藏。
      “西藏”一词的来历,不仅社会大众,甚至专门研究藏学的学者,能够解说清楚的也不多。在现今提出的一些说法中,仍存在不少疑难之处。这是由于历史上藏语、汉语、蒙古语、满语对青藏高原各部分的地域名称和对藏族的族称曾经发生过多次变化,而且这些历史上的名称互相交叉和影响,使得至今对西藏和藏民族的称呼及其含义仍然存在较为复杂的情形。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民国初西藏地方;建国后仍之,后改西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发源】7世纪,吐蕃王朝兴起,统一了青藏高原的大部分,所以唐代汉文典籍用“吐蕃”来称呼吐蕃王朝,同时也指吐蕃王朝所占有的地域,有时还指吐蕃王朝的各部落作为族称。
      (1)“吐蕃”一词的含义和来历至今在学术界还有不同的解释,或认为源于藏语,或认为源于吐谷浑语,或认为源于突厥语,或认为源于汉语对南凉秃发氏的称呼,仍然难以得出结论(2)不过从敦煌出土的藏汉对照的词语文书看,至少在吐蕃王朝的中期以后,“吐蕃”似乎应是藏文中吐蕃王朝的自称bod的对应词,是bod的音译。实际上,bod作为地域和部族的名称,在吐蕃王朝之前即已出现,最初可能是对苯教的法师的称呼,后来成为对苯教的称呼,再后来成为某些部落联盟的名称,以后又成为这些部落居住的地域的名称。藏文史籍中说,在吐蕃王朝之前,曾有十二种部落集团统治过,其中有两次是用bod khams来称呼其统治的地域(3)吐蕃王朝兴起后,用bod作为自称,在与唐朝的交往中,吐蕃王朝以bod chen po(大蕃)来对应唐朝的自称“大唐”(4)由于吐蕃王朝的统一青藏高原,高原的各个部落集团形成为一个民族,后来,吐蕃王朝的自称bod演变成为藏族的自称。
      吐蕃王朝虽然对外将其所占有的地域总称为“吐蕃”、“大蕃”,但是在其内部区别各个地区时,别有习用的名称。吐蕃王朝最早将其本部划分为四个“茹(ru)”,包括了今天西藏自治区境内的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雅隆河流域,历史上一直是西藏自治区境内社会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在习惯上又因雅隆河谷是吐蕃王朝王室发祥之地,拉萨是吐蕃王朝的首府,故称其中拉萨河流域和雅隆河流域的“伍茹dbu ru”和“约茹gyo ru”为“卫”(dbus),意为中心部分,将年楚河流域及其以西以北的“叶茹gyas ru”、“茹拉ru lag”合称为“藏”(gtsang),意为雅鲁藏布江上游南北两岸地区。“卫”和“藏”合称为“卫藏dbus gtsang”,即表示吐蕃王朝的本部地区。吐蕃王朝后来征服的青藏高原的北部、东部,被称为“多康”(mdo khams),“多”(mdo)意为路口、河谷口,“康”(khams)意为区域,故“多康”意为吐蕃王朝向外发展的通道和基地,同时亦有外围地区之意。随着吐蕃王朝向东北方向的武力扩张,“多康”的范围逐步扩大,后来又把黄河上游到河湟谷地的地区称为“朵思麻”(mdo smad),即“多康”地区的下部,又因这一地区包含阿尼玛卿山(A myes rma chen)和朵拉仁沃山(mdo la ring bo小积石山),故又称“安多”(A mdo)地区。“多康”的其余部分仍沿用“多康”的名称,即后来所说的“康区”(khams)。《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中有吐蕃王朝派遣大臣主持这三大片地域的军政首领分别举行盟会的记载,这样,由于吐蕃王朝的行政区划,到吐蕃王朝的后期,乃至在吐蕃王朝崩溃以后青藏高原延续近四百年的分裂时期中,青藏高原的居民习惯上把青藏高原分为“卫藏四茹dbus gtsang ru bzhi”、“多康mdo khams”、“朵思麻mdo smad”等三大部分。
      【元朝】元朝统一藏族地区,扶植萨迦派建立地方政权,同时元朝在青藏高原设立了一系列的军政机构。开初,元朝在河州设立吐蕃宣慰司,作为管理整个藏族地区的行政机构,八思巴在1272年到1274年还为此在河州居住两年多。后来因为所辖地面太大,又在康区设置一个宣慰司,到1280年八思巴圆寂后,元朝为了施政的需要,又在卫藏设置一个宣慰司。这样,到元朝中期时,整个青藏高原被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一是“朵思麻”,设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思麻宣慰司),管辖今青海省大部、甘肃省南部及四川省阿坝一带;一是“朵甘思”,即吐蕃王朝时的“多康”,设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甘思宣慰使司),管辖今青海省玉树、四川省甘孜、云南省迪庆和西藏自治区昌都以及那曲专区的东部;三是卫藏阿里,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乌思藏宣慰司),管辖乌思藏(即吐蕃王朝时的“卫藏四茹”)及其以西的阿里地区,也即是今西藏自治区所辖区域的大部。元朝在总称藏族地区为“吐蕃”之外,在讲到藏族地区的各个部分时则常用“朵思麻”、“朵甘思”、“乌思藏”等名称。由于元代藏族地区又被归入“西域”的范围,元朝总称西域各族为西蕃(或写作西番),藏族被看作是西蕃之一,所以有时又习称藏族地区为“西蕃”,有时又异写为“西番”,这是在地名上第一次在称呼藏族的“蕃”字的前面加上表示方位的“西”字。这种非正式的把“吐蕃”改换成“西蕃”、“西番”,是后来出现“西藏”一词的第一步,但是“西藏”却并不是从“西蕃”或“西番”演变来的。
      【明朝】明朝对藏族地区基本上承袭元朝旧制。不过因入明后朵思麻一带藏、蒙、汉、回等族杂处,明朝设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卫管辖,故称这一带为西宁卫、河州卫等,不再用“朵思麻”作为汉文地区名称,又因这一地区邻接青海湖,所以又习称为“西海”。对“朵甘思”地区,明朝设朵甘卫。对于元代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辖区,明朝分设乌斯(思)藏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明代的文献中常见“乌斯藏大宝法王”、“乌斯藏阐化王”等,可见明代文献中的“乌斯藏”是有明确范围的地域名称。
      明朝中叶以后,蒙古势力再入青海,俺答汗为迎请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到青海湖边会见,其子宾兔准备在青海湖南岸建寺,明朝在讨论应否同意俺答汗建寺迎佛时,兵部给事中蔡汝贤在奏折中说:“盖许之建寺,则西藏一路,往来自由,听之奉佛,则南北诸番,交通无禁”。(《明实录·神宗朝》万历三年四月甲戌条,卷三十七)(5)这是汉文史料中最早见到的“西藏”一词,但是综观上下文义,还有“顺义王俺答建寺西海岸,以寺额请,赐名仰华”和“虏王俺答欲西行迎佛,乞三镇通官会话约誓,摘留头目禁治诸夷,依期贡市,并乞传甘肃、西宁开市卖茶。督臣以闻。兵部尚书王崇古言:今岁春初俺答以书送边寄臣,谓其侄孙套酋切尽黄台,请赴西海迎奉活佛。臣久闻套裘连年抢番,未年得志,欲俺答携众西援,以求报复。····”(6)故知此处的“西藏”,应当是“西海”之误。而且“西藏”一词在明代汉文文献中也仅此一见,因此它与后来所说的“西藏”一词并无关系,不能看成是“西藏”一词最早在明代出现的实例。
      【明末清初】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固始汗联合藏传佛教格鲁派统治青藏高原,因此清朝兴起时是通过固始汗与藏族地区建立关系的。蒙古语称藏族为土伯特,并称安多一带藏族为唐古特(源于蒙古在成吉思汗时代即开始称西夏为唐兀)。清朝早期的文献称藏族为“图白忒”或“唐古特”,清顺治帝时称藏巴汗为“图白忒部落藏巴汗”,称达赖喇嘛为“图白忒部落达赖喇嘛”,这里的“图白忒”即源于蒙古语的“土伯特”,而蒙古语的“土伯特”又源于“吐蕃”,即源于藏族的自称bod。到康熙帝时,清朝与藏族地区的关系进一步加深,清朝逐步了解到藏族地区各个部分在政治、社会、民族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各部分的名称也不相同。除继续用“图白忒”统称藏族地区外,清朝将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所居之地沿用藏族的习惯称为“乌思藏”、“卫藏”,后来又由“卫藏”一词演变为“西藏”。
      【文献记载】在《清实录》中,“西藏”一词最早出现于康熙二年(1663年)八月丙申条中:“西藏班禅胡土克图故,遣官致祭。”康熙六年(1667年)十月丙申条中又有:“山西陕西总督卢崇峻疏言:‘····又有上年差往西藏之喇嘛回称:达赖喇嘛遵旨传各台吉申饬,不许生事。’”(7)但是此时的“西藏”一词还没有成为一个固定的地域名称,清朝的文书中对达赖喇嘛管辖的地区,仍用不同的称呼。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第巴桑结嘉措用已经圆寂多年的五世达赖喇嘛的名义上奏,请求封第巴桑结嘉措为王,康熙皇帝即第巴桑结嘉措为“掌瓦赤剌怛喇达赖喇嘛教弘宣佛法王”。而《清实录》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六月癸丑条,康熙皇帝命内大臣索额图等传谕达赖喇嘛使人罗卜臧帕克巴格隆等说:“····第巴原系达赖喇嘛下管事人,朕优擢之,封为土伯特国王。乃阳奉宗喀巴之道法,阴与噶尔丹比,欺达赖喇嘛、班禅而坏宗喀巴之法。”同年八月甲午条康熙皇帝给第巴桑结嘉措的敕谕中说:“····尔第巴原系达赖喇嘛下司事之人,因尔不违达赖喇嘛之语,辅助道法,朕是以优封尔为土伯特国王。今观尔阳则奉宗喀巴之教,阴则与噶尔丹朋比,欺达赖喇嘛、班禅胡土克图,而坏宗喀巴之教。···”《清实录》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三月庚辰条,康熙皇帝又在给第巴桑结嘉措的敕谕中说:“····兹尔奏言:‘圣上严旨下颁,心甚忧惧,今惟钦遵圣谕,随力报效,倘轸念达赖喇嘛,乞降温纶。谆切奏请。挰尔既知过引罪,朕岂不念达赖喇嘛通使修礼历有年所乎?且朕若不加眷恤,尔土伯特国岂得安其生耶!····”这里康熙皇帝多次称西藏为“土伯特国”,但是就在这同时,清朝官员和文书中又称西藏为乌思藏,如《清实录》康熙三十五年九月癸亥条中说:“理藩院议复:‘四川巡抚于养志疏言:臣遵旨会同乌思藏喇嘛营官等查勘打箭炉地界,自明季至今,原系内土司所辖之地,宜入版图。但番人籍茶度生,居处年久,且达赖喇嘛曾经启奏,皇恩准行,应仍使贸易。’番人之事应行文达赖喇嘛,使晓谕营官遵行管理。关系土司之事,著土司管理,勿致生事。至打箭炉四交界之地,该抚细查报部,编入一统志可也。”《清实录》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七月庚辰条四川提督岳升龙奏疏中说:“打箭炉原系本朝版图,竟被乌思藏强行侵占。····”同年闰七月壬子,岳升龙又奏:“····臣查打箭炉各处地方,向系藏人霸占,抚臣从前查勘受贿,通同不问侵占地方,止议贸易。目今诡谋密计,买瞩藏番撤兵,仍将经制弁员送与藏番为质。”《清实录》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三月庚子条清朝刑部衙门题奏:“····查于养志系边疆大臣,私将驿马拨给里藏馈送礼物之人。”而同年七月庚子条康熙皇帝在和大学士等人谈论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的动向时又说:“····朕巡幸蒙古之地颇多,凡事朕皆熟悉。策妄阿拉布坦人虽狡猾,但由博罗塔拉至土伯特,必经哈拉乌苏等艰险之处,路径甚恶,断不能往伐。”可见在这一时期,清朝上下对西藏地区的称呼仍有多种,在称土伯特之外,也称乌思藏,而四川地方官员中将乌思藏简称为“藏”,“藏人”、“藏番”、“里藏”等称呼也开始出现。
      不过至少到《清实录》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己亥条,就多次出现“西藏”一词,其中说:“先是,拉臧立波克塔胡必尔汗为达赖喇嘛,青海众台吉等未辨虚实,彼此争论讦奏,上命内阁学士拉都浑率青海众台吉之使入赴西藏看验。至是,拉都浑回奏:‘臣遵旨会同青海众台吉之使前往西藏,至噶木(达木)地方见拉臧,……’寻议:‘……青海众台吉等与拉臧不睦,西藏事务不便令拉臧独理,应遣官一员前往西藏协同拉臧办理事务。’得旨:‘依议。其管理西藏事务著侍郎赫寿去。’”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三月戊寅条则说:“议政大臣等议:‘拉藏及班禅胡土克图、西藏诸寺喇嘛等,会同管理西藏事务侍郎赫寿,疏请颁赐波克塔胡必尔汗以达赖喇嘛之封号。查波克塔胡必尔汗因年幼,奉旨俟数年后授封,今既熟谙经典,为青海诸众所重,应如所请,给以印册,封为六世达赖喇嘛。’从之。”(8)这是在清朝君臣议事时反复使用“西藏”一词的事例。1721年清军驱逐侵扰西藏的准噶尔军后,康熙帝撰《御制平定西藏碑文》,其中有“爰记斯文,立石西藏”一语,这就正式把以拉萨为主的卫藏地区命名为“西藏”(9)。
      【考据】清朝为什么在沿用“图白忒”、“土伯特”、“乌思藏”、“卫藏”等词之后,又造“西藏”一词来指“卫藏”地区,迄今还未见深入探讨。“图白忒”用作地名时泛指青藏高原,不适合用来专指卫藏地区,而“卫藏”中的“卫”字,与明清时代军政机构中“卫、所”的“卫”字相同,也不宜用作某个地区的专名。康熙皇帝还曾经把“卫藏”中的“卫”误会为《禹贡》中所说的“三危山”的“危”,他曾说:“禹贡‘导黑水,至于三危’,旧注以三危为山名,而不能知其所在。朕今始考其实。三危者,犹中国之三省也。打箭炉西南,达赖喇嘛所属为危地,拉里城东南为喀木地,班禅额尔德尼所属为藏地。合三地,为三危耳。”(10)大概后来康熙皇帝也发现此说有误,故不再坚持。康熙皇帝还曾经把西藏地区直接称为“西地”,在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收到清军从噶尔丹的使者那里截获的噶尔丹写给西藏达赖喇嘛、第巴桑结嘉措、拉穆护法、乃穷护法等人的信件后,康熙皇帝在信件开首处朱批“噶尔丹致西地书稿十四件”存档(11)。《清实录》记载,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十月丁未康熙皇帝在和大学士等人谈话时又说:“国家承平日久,武备不可一日少弛。····西地健壮者咸欲投军,南方则不然,本身衰老,子弟代充,所以懦弱者众。”可见康熙皇帝把西藏、四川藏族地区都称作“西地”。而藏文“卫藏”中的“卫”字恰与满文中的“西方、西方的”(wargi)一词的读音相近,且卫藏地区又处在中国的西南部分,因此可能是“卫藏”一词先在满文中译为“wargi Dzang”,即“西方的藏”,再从满文译成汉文,即是现今常用的“西藏”一词。今查《满汉大辞典》中,“西藏”一词的满文是wargi ts’ang,而“西城”一词的满文是wargi hecen,意为“西边的城”;“西域”一词的满文是wargi ba,意为“西面的地方”(12)。承蒙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王钟翰教授帮助将《清实录》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三月戊寅条中的“得旨:‘依议:拉藏及班禅胡土克图、西藏诸寺喇嘛等,合同管理西藏事务侍郎赫寿····’”一段的满文查出,此处的满文为:
      suwayan tasha inenggi hebai gisurehengge ladzang jai bancan hutuktu wargi dzang ni geren miyao lamasa wargi dzang ni baita be kadalame icihiyara ashan amban heseo emgi acafi wesimbuhe bade……seme wesimbuhede yabubuha:
      这里两次提到西藏时所用的满文词组都是wargi dzang,也即是“西面的藏”。由此推测,是清朝的满族君臣把“乌思藏”理解为“西面的藏”,称之为“wargi dzang”,翻译成汉文时译作“西藏”,这样才出现了汉文的“西藏”这个地理名词,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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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雍正初年,随着平定青海蒙古罗卜藏丹津之乱,清朝直接统治了整个青藏高原。1726-1728年,清朝派四川提督周瑛、宗室鄂齐、学士班第等察勘划定西藏和青海、四川、云南的地界。当时确定玉树四十族归青海,藏北三十九族归西藏,青海和西藏以唐古拉山为界;四川和西藏以宁静山为界,宁静山以西属西藏,宁静山以东属四川,迪庆中甸属云南。后来“西藏”的范围还有过一些小的变动,但是大体上以雍正年间的划分为基础。
      不过,尽管在康熙皇帝的后期清朝的汉文文书中广泛使用“西藏”一词,但是似乎并没有正式确定划一过。雍正九年(1731年)雍正皇帝加封颇罗鼐时,仍封他为“办理卫藏噶隆事务多罗贝勒”,所颁银印的印文即为“办理卫藏噶隆事务多罗贝勒之印”。而乾隆皇帝在1757年七世达赖喇嘛圆寂后任命第穆呼图克图为摄政,在新达赖喇嘛成年以前代理达赖喇嘛职权时,赐给第穆呼图克图“管理西藏事务掌黄帽教法班丹诺门汗之印”时,印文上的满文将“西藏”一词仅用“dzang”一字对应,可见到乾隆时期满文对于“西藏”已经可以用“dzang”一个字来简称。至于私家著述,仍有记述西藏的书冠以“卫藏”名称者,如著名的乾隆后期的驻藏大臣和琳所编的《卫藏通志》。但是乾隆以后的汉文史籍中“西藏”已成为通用的固定名词,而“乌思藏”、“卫藏”的名称不再有人使用。
      由于清朝将“卫藏”地区定名为“西藏”,“藏”成为“乌思藏”、“卫藏”、“西藏”称谓中的主体字,“藏”从本来是指年楚河流域和雅鲁藏布江上游两岸的专用地名变成对整个“卫藏”的简称,以后遂有以拉萨、山南地区为“前藏”,以日喀则、江孜地区为“后藏”的习称。而且这一名词的制定,还对中国其他各民族对青藏高原和它的居民的称呼造成了更大的影响,因为在民国时期又以“藏族”代替“吐蕃”、“西番”、“番族”等称谓,成为汉语对青藏高原世居民族的族称。因此,他们的语言被称为“藏语”,文字被称为“藏文”,他们信仰的佛教也被称为“藏传佛教”。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清朝没有以“西藏”代替“乌思藏”、“卫藏”的称呼,对藏族就应当沿用“吐蕃”、“西番”、“图白忒”、“土伯特”的称呼,在民国时期就可能被称为“蕃族”、“土伯特族”,那么,今天的西藏自治区按照一般的命名原则,就有可能是被称为“乌思藏蕃族自治区”或“卫藏蕃族自治区”、“乌思藏土伯特族自治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建立,西藏一词即成为西藏自治区的简称,单字简称为“藏”。
       英文“Tibet”一词,可能源于突厥人和蒙古人称藏族为“土伯特”,在元代经阿拉伯人介绍到西方,也即是源于藏族的自称bod。在民族称谓上,Tibet对应于“藏族”;但是在地域称谓上,Tibet有时对应于“西藏”,有时又泛指整个藏族地区,与“西藏”的含义有重大差异。在法、德、俄、日等文中也是如此,这是翻译外文资料和将有关西藏的资料译成外文时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注释】
      (2)安才旦《“吐蕃”一称语源及含义述评兼论“吐蕃”源于古突厥语说》,《中国藏学》汉文版,1988年第4期。
      (3)第吴贤者著《第吴宗教源流》,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223 224页;巴俄·祖拉陈瓦著《贤者喜宴》,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上册,151 152页。这段记载说:“····第七由玛桑九部(九姓)统治,故此地之名为蕃康六福之地,此时出现了箭袋、刀剑、盾牌等武器;第八由龙族统治,故此地之名为蕃康岭古(九洲)。”
      (4)王尧编著《吐蕃金石录》所收录的《唐蕃会盟碑》,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13、20页。
      (5)(6)顾祖成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二册,1086 1087页;1098 1099页。柳升祺、常凤玄教授最早注意到这一记载并进行了分析,见《中国藏学》汉文版1988年第2期发表的他们的论文《西藏名义辨析》。
      (7)(8)顾祖成等编《清实录藏族史料》,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一册,34页、186 187页。
      (9)此碑至今仍立于拉萨布达拉宫山下,《清实录》康熙六十年九月丁巳条录有碑文全文。 
      (10)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辛巳上谕,《清实录藏族史料》,第一册,259页。
      (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131页。
      (12)安双成主编《满汉大辞典》,辽宁民族出版社1993年版,1082 1083页。
      (13)欧朝贵、其美编《西藏历代藏印》,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79页、89页、90页。

      
  2. 西藏简介 
      地理位置:地处世界上最大最高的青藏高原,平均海拔4千米以上,南隔喜马拉雅山脉与印度、尼泊尔、锡金、不丹、缅甸等国接壤。北部和东部与新疆、青海、四川、云南等省区为邻。 
      人 口:全区总人口为281万人(2006年末数字)。人口出生率为17.4‰,死亡率为5.7‰,自然增长率为11.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21人, 西藏人口分布也很不均衡,多数人口集中在南部和东部。平均预期寿命已由1951年和平解放前的35.5岁提高到目前的67岁。 
      面 积:120多万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西藏全区共划1地级市、6地区、1县级市、76县。 
      气 候:年平均气温为8度左右 
      民 族:西藏是以藏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其他还有汉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等。未识别民族有夏尔巴人和僜人,其人数较少,只有2000余人。 
      旅游特色: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独一无二的雪域风光。 
      西藏简介:西藏既有独特的高原雪域风光,又有妩媚的南国风采,而与这种大自然相融合的人文景观,也使西藏在旅行者眼中具有了真正独特的魅力。至今,还有许多藏族人的生活习俗与高原之外的现代人有着很大的距离,也正由于距离的产生,才使西藏的一切具有了观赏价值。 
      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个民族自治区之一,成立于1965年9月1日。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它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毗邻,东连四川省,东南与云南省相连,南边与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接壤,形成了中国与上述国家全长近4000公里的边境线。全区土地面积为122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2.8%。
  3. 自然地理
      地形与山脉
      西藏自治区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是青藏高原的主体部分,有着“世界屋脊”之称。这里地形复杂,大体可分为三个不同的自然区∶北部是藏北高原,位于昆仑山、唐古拉山和冈底斯山、念青唐古拉山之间,占全自治区面积的三分之二;在冈底斯山和喜马拉雅山之间,即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流经的地方,是藏南谷地;藏东是高山峡谷区,为一系列由东西走向逐渐转为南北走向的高山深谷,系著名的横断山脉的一部分。地貌基本上可分为极高山、高山、中山、低山、丘陵和平原等六种类型,还有冰缘地貌、岩溶地貌、风沙地貌、火山地貌等。 蜿蜒于西藏高原南侧的喜马拉雅山,由许多近似东西向的平行山脉组成,其主要部分在中国与印度、尼泊尔的交界线上,全长2400公里,宽约200─300 公里,平均海拔在6000米以上。海拔8844.43米的世界第一高峰一珠穆朗玛峰,耸立在喜马拉雅山中段的中尼边界上;在其周围5000多平方公里内,有8000 米以上高峰4座,7000米以上高峰38座。
      河流与湖泊 
      在西藏自治区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万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0多条,流域面积大于2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00条以上。著名的河流有金沙江、怒江、澜沧江和雅鲁藏布江。西藏还是国际河流分布最多的一个中国省区,亚洲著名的恒河、印度河、布拉马普特拉河、湄公河、萨尔温江、伊洛瓦底江等河流的上源都在这里。西藏河流的水源主要由雨水、冰雪融水和地下水组成,流量丰富,含沙量小,水质好。 雅鲁藏布江为西藏第一大河,发源于喜马拉雅山北麓仲巴县境内的杰马央宗冰川,经珞瑜地区流入印度,称为布拉马普特拉河。雅鲁藏布江(中国境内崐)全长2057公里,流域面积24万多平方公里,流域平均海拔4500米左右,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大河。 雅鲁藏布江大峡谷深达5382米,是地球上最深的峡谷。大峡谷谷底最窄处仅 74米,最宽处约200米,全长为370公里。
      广袤的西藏高原上点缀着大小湖泊1500多个,其中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有纳木错、色林错和扎西南木错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47个。纳木错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湖泊。湖泊面积为24183平方公里,约占中国湖泊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西藏高原不仅是中国最大的湖泊密集区;也是世界上湖面最高、范围最大、数量最多的高原湖区。这里的湖泊咸水湖多,淡水湖少,湖面海拔超过5000米的有17个,它们的面积都在50平方公里以上。
      气候特点
      空气稀薄,气压低,含氧量少
      太阳辐射强,日照时间长
      气温偏低,日温差大
      全年分为明显的干季和雨季
      气候类型复杂,垂直变化大
      西藏高原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形成了独特的高原气候。除呈现西北严寒干燥,东南温暖湿润的总趋向外,还有多种多样的区域气候和明显的垂直气候带。 “十里不同天”、“一天有四季”等谚语,即反映了这些特点。 与中国大部分地区相比,西藏的空气稀薄,日照充足,气温较低,降水较少。西藏高原这里每立方米空气中只含氧气约150─170克,相当于平原地区的62%至65.4% 。西藏是中国太阳辐射能最多的地方,比同纬度的平原地区多一倍或三分之一日照时数也是全国的高值中心,拉萨市的年平均日照时数达3021小时。气温偏低,年温差小,但昼夜温差大。拉萨、日喀则的年平均气温和最热月气温比相近纬度的重庆、武汉、上海低10─15摄氏度。拉萨、昌都、日喀则等地的年温差为18─20摄氏度阿里地区海拔5000米以上的地方,8月白天气温为10摄氏度以上,而夜间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 西藏自治区各地降水的季节分配不均,干季和雨季的分界非常明显,而且多夜雨。年降水量自东南低地的5000毫米,逐渐向西北递减到50毫米。每年10月至翌年4月,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0%至20%;从5月至9月,雨量非常集中,一般占全年降水量的90%左右。
  4. 行政区划
      西藏自治区设1个地级市(拉萨市)、6个地区(昌都地区、林芝地区、山南地区、日喀则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和73个县(市区)。
      其中,拉萨市辖7个县和1个县级城关区;昌都地区辖11个县,行署设在昌都镇;林芝地区辖7个县,行署设在八一镇;山南地区辖12个县,行署设在泽当镇;日喀则地区辖17个县和1个县级市,行署设在日喀则市;那曲地区辖10个县,行署设在那曲镇;阿里地区辖7个县,行署设在狮泉河镇。
      具体如下:
      拉萨市(管辖7个 县、1个县级城关区)拉萨市城关区、林周县、达孜县、堆龙德庆县、尼木县、当雄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
      昌都地区(管辖11个县)昌都县、左贡县、芒康县、洛隆县 、边坝县、江达 县、贡觉县、类乌齐县、丁青县、察雅县、八宿县。
      林芝地区(管辖7个县) 林芝县 、米林县、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
      山南地区(管辖1 2个县) 乃东县、扎囊县、贡嘎县、桑日县、琼结县、洛扎县、加查县、隆子县、曲松县、措美县、 错那县、浪卡子县。
      日喀则地区(管辖17个县、1个县级市)日喀则市、南木林县、江孜县、定日县 、萨迦 县、拉孜县、昂仁县、谢通门县、白朗县、仁布县、康马县、定结县、仲巴县、 亚东县、吉 隆县、聂拉木县、萨嘎县、岗巴县。
      那曲地区(管辖10个县)那曲县 、申扎县、班戈 县、聂荣县、安多县、嘉黎县、巴青县、比如县、索县、尼玛县。
      阿里地区( 管辖7个县)普兰县、札达县、噶尔县、日土县、革吉县、改则县、措勤县。 
    编辑本段西藏首府
      拉萨市是西藏自治区的首府,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也是一座有13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它位于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北岸,海拔 3658米。面积近3万平方公里,有40万人口。其中市区面积544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4万,在藏、汉、回等民族,藏族人口占87%。拉萨市郊区的农牧业比较发达,新建了一批蔬菜、肉食基地。自治区的骨干工业企业也集中在拉萨,全市有商业网点一万多个。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特别是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拉萨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区出现了一大批具有民族特色和现代化风格的建筑,如拉萨饭店、西藏人民会堂、西藏大学、西藏体育馆、自治区人民医院、拉萨电影院、群众艺术馆、拉萨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等等。拉萨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现已开通了程控电话,建立起卫星通信地球站;青藏铁路已历史性通车,以拉萨为中心辐射到全西藏的公路网已经形成,市区道路都铺设了柏油路面和上下水管道。被列入国家重点开发试验的羊八井地热田,面积20─30平方公里,地表天然热能总释放量高达10.7万大卡/秒,预计热能开发潜力15万千瓦,是中国已投入开发利用的最大地热电站。 拉萨市有古迹200多处,已开发的旅游景点20多处,待开发的景点30多处。大昭寺、小昭寺、布达拉宫、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罗布林卡等著名建筑,都是主要的旅游区。纳木错、德中温泉和林周、墨竹工卡自然保护区,是主要的自然风景区。位于旧城区中心的八廓街,是旅游者的好去处,它较完整地保存了古城的传统风貌。这里十分繁华,商店林立,香客川流不息。沿街摆满了各种民族手工艺品以及民族服装,丰富多彩,应有尽有。
  5. 名胜古迹
      西藏名胜古迹众多。目前,全区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51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地(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9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 
      (1)布达拉宫。西藏现存最大最完整的古堡建筑群,位于拉萨市中心,以前是达赖的冬宫。1995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2)大昭寺。位于拉萨市中心。
      (3)甘丹寺。位于达孜县。
      (4)萨迦寺。位于萨迦县。
      (5)扎什伦布寺。位于日喀则市,是历代班禅驻锡寺。
      (6)昌珠寺。位于乃东县。
      (7)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位于江孜县。
      (8)藏王墓。吐蕃王朝时期藏王的墓葬群,位于琼结县。
      (9)古格王国遗址。位于札达县。
      (10)哲蚌寺。位于拉萨市西郊。
      (11)色拉寺。位于拉萨市北郊。
      (12)罗布林卡。位于拉萨市西郊,以前是达赖的夏宫,现为人民公园。
      (13)夏鲁寺。位于日喀则市。
      (14)托林寺。位于札达县。
      (15)桑耶寺。位于扎囊县,是西藏的第一座寺院。
      (16)卡若遗址。位于昌都县。
      (17)扎塘寺。位于扎囊县。
      (18)白居寺。位于江孜县。
      (19)小昭寺。位于拉萨市中心。
      (20)朗赛林庄园。位于扎囊县。
      (21)大唐天竺使出铭。位于吉隆县。
      (22)拉加里王宫。位于曲松县。
      (23)吉如拉康。位于乃东县。
      (24)桑喀古托寺。位于洛扎县。
      (25)科迦寺。位于普兰县。
      (26)列山墓地。位于朗县。(27)吉堆吐蕃墓群。位于洛扎县.  
  • 西藏食物
      牛羊肉:藏族人民主要以食牛羊肉和奶制品为主。在牧区一般不食蔬菜,饮食单调,从单一的饮食结构来说,牧区乃至整个西藏都属高脂肪,高蛋白饮食区。众所周知牛羊肉热量很高,这有助于生活在高海拔地区的人们抵御寒冷。有趣的是藏族人民有食生肉的习惯,若到一些牧民或农区家中,你会看到挂到屋内或帐篷内的风干的牛羊肉,你若去这些人家作客,主人会拿出风干的牛羊肉叫你品尝,这种风味只有在高原才能品尝得到。   
      饮料:各种饮料是构成藏族群众营养食品不可缺少的东西。藏族的饮料有酥油茶、甜茶、青稞酒等。酥油茶除与主食糌粑同时食用外,也当作每日食用的饮料。酥油茶与甜茶分别用酥油、牛奶或奶粉加茶叶、盐、白糖制成,酥油茶与甜茶都具有茶的功能。在西藏,用酥油茶待客,是藏民族古老的传统。无论你走进牧民的帐篷,还是农民的泥土小屋,或走亲访友,主人总会打好醇香的酥油茶请你品尝。藏胞出远门,亲友前来送别会献上一条洁白的哈达,敬上一碗酥油茶,祝远行者逢凶化吉,一路顺风。藏族的另一种饮料枣青稞酒是用青稞发酵后酿制而成的,在西藏男女老少都喝此酒,藏族人民在过节前都 
    要酿造大量的青稞酒。从藏历四月到八月,几乎所有的传统节日和非传统节日,宗教节日和非宗教节日,拉萨人都要提上甘甜醉人的青稞酒,到绿茵的草地上,三五成群,搭起各种色彩的帐篷,一边喝着青稞酒,一边尽情歌舞,显示出藏族酒文化的魅力。 
      酥油:在西藏随时随地可以见到酥油。在拉萨的八角街,牧民拿着一块块、一包包的酥油,摆在地上,拿在手上,到处兜售;不论城乡,每个粮油店里,一定断不了酥油的供应;走进每个家庭,柜子里摆的东西可以缺这少那,但不会没有酥油。总之,酥油是每个藏族人时刻不可缺少的食品。酥油是从牛、羊奶中提炼出来的。牧民炼酥油是很有趣的。在牛奶分离器还没普遍使用的西藏牧区,人们提炼酥油仍然是用土办法。牧民妇女将奶汁稍为加温,然后倒入叫做“雪董”的大木桶里,再用力上下抽打,来回数百次,搅得油水分离,上面便浮了一层谈黄色的脂肪质,把它舀起来,灌进皮口袋,冷却了便成酥油。酥油有很高的营养价值。藏族群众,特别在牧区,一般很少吃菜和水果,日常的热量除了肉外,便靠酥油了。酥油的吃法很多,主要是打酥油茶喝,也有放在糌粑里调和着吃;逢年过节,老乡们炸果子、“卡赛”,也用酥油。 

  • 西藏经济 
      2006年经济建设数据: 
      国民生产总值(GDP)290.05亿元 
      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2.35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70亿元 
      进出口总额3.28亿美元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522万美元 
      国内外旅游者251.21万人次 
      旅游总收入27.71亿元 
      地方财政收入17.27亿元 
      一般预算收入14.56亿元 
      财政总支出202.29亿元 
      一般预算支出200.20亿元 
      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45.74亿元 
      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04.14亿元 

  • 西藏自治区成立历史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 
      1955年2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举行成立大会,正式成立。达赖喇嘛·丹增嘉措担任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任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任第二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担任秘书长。 
      1959年3月10日,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公开撕毁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在拉萨举行武装叛乱。 
      1959年3月17日,达赖逃离拉萨。 
      1959年3月22日,拉萨战役胜利结束,拉萨市区的叛乱被彻底粉碎。 
      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权职权。鉴于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主任达赖喇嘛尚被劫持,由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主任委员代理主任委员,并任命筹委会常务委员帕巴拉·格列朗杰和阿沛·阿旺晋美为副主任委员。 
      1959年7月17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关于在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决定顺应西藏人民的愿望,提前进行西藏民主改革。 
      1965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请示报告》。 
      1965年8月23日,周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8次会议,讨论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同意于1965年9月1日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应的议案。 
      1965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议案,通过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决议。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举行。以国务院副总理谢富治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参加大会,并表示祝贺。大会于8日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周仁山、帕巴拉·格列朗杰等7人为副主席。9日,大会举行闭幕式,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 
    编辑本段西藏高校 
      西藏大学: http://www.utibet.edu.cn/ 
      西藏民族学院: http://www.xzmy.edu.cn 
      西藏藏医学院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交通: 
       青藏铁路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之初做出的战略决策,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对加快青藏两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造福各族人民,具有重要意义。铁路已于2006年7月1日9:00全线通车。 
      青藏铁路由青海省西宁市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全长1956公里。其中,西宁至格尔木段长814公里,1979年建成铺通,1984年投入运营。正在修建的格尔木至拉萨段,自青海省格尔木市起,沿青藏公路南行至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全长1142公里,其中新建1110公里,格尔木至南山口既有线改造32公里。 
      青藏公路,从青海省省会西宁市,经茶卡、都兰、格尔木到拉萨,全长1214公里,全线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其中包括海拔4837米的唐古拉山口。青藏公路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柏油公路,全年畅通,是我国四条进藏公路中唯一有客运班车营运的线路,也是目前通往西藏路程最短、路况最好且最安全的公路。 
      新藏公路,从新疆叶城到拉萨的新藏公路全长2841公里,大部分公路处于无人区内,无加油站,当地的司机都要多备几桶油,而且交通和通讯也十分不便。路途所需时间至少在半个月以上。 
      川藏公路,川藏公路始于四川成都,经雅安、康定,在新都桥分为南北两线,南北两线间有昌都到邦达的公路(169公里)相连。 
      滇藏公路,从云南省下关市出发,经香格里拉,北至西藏芒康县,全长800公里。 
      中尼公路,从尼泊尔的加德满都出发,经樟木友谊桥,进入中国西藏自治区的聂拉木县,过西藏第二大城市日喀则市,到达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全长2415公里。  
      
  • 农业 
      宜农耕地及其主要分布和特点: 
      目前西藏拥有宜农耕地680. 57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42%;净耕地面积523 .43 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31 %;牧草地96934.8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6. 72 %。林地10716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27%。居民及工矿用地50.45万亩,约占 全 区土地总面积的0.03%;交通用地32.92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2%;水域8291 .96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85%;未利用土地54354.8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 的31. 8%。从以上数据可看出,以牧草地和尚未利用的面积最大 , 合计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88.52%,再依次是林地、水域、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交通 用地。耕地、牧草地、林地等合计面积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3.3%。西藏现有的粮食作物、果树、蔬菜、茶叶、青饲料等种植业用地均属耕种土壤范畴。耕种土壤面积最大的是日喀则地区,占全区耕种土壤面积的37.79%;其次是昌都地区,占19.86%。山南地区和拉 萨市的耕种土壤面积基本相近,分别占15.65%和15.48%;林芝地区占全区耕种土壤的 8.65%;那曲和阿里地区耕种土壤面积较小,分别占1.99%和0.58%。全区74个 县有耕种土壤分布的占62个,为总数的84%。  
      全区耕种土壤归属于28个土类中的16个土类,有12个土类没有耕种土壤。其中,耕种山 地 灌丛草原土壤面积最大,占全区耕种土壤面积的33.81%,其次为潮土和耕种亚高山草原土 ,分别占12. 83%和12.38%。耕种草甸土占9.1 %。耕种亚高山草甸土占9. 47%。耕种 褐土占8.1%。耕种灰褐土占7.99%。耕种棕壤占2.86%。这8类耕种土壤合计占全区耕 种土壤面积的96.95%,其余8个土类面积很小,合计仅占3%左右。耕种土壤主要分布 在冈 底斯山至念青唐古拉山以南的河谷和三江流域河谷洪积扇、冲积台地、冲积阶地以及湖盆阶 地 上,其中,雅鲁藏布江干流台地及拉萨河、年楚河等支流谷地内的耕种土壤就占了全区耕种 土壤的55%,其地貌条件相对较为一致。  
      西藏耕种土壤的垂直分布区间为海拔610米~4795米,其中海拔2500米以下的面积占5.6%,2500米~3500米之间的占11.4%,3500米~4100米的面积占60.8%,4100米 以上的面积占22.2%。  
      草地土壤中包括了尚未作为放牧草场利用的荒草地土壤。那曲和阿里地区的面积最大, 分别占全区草地土壤的40.25%和26.30%。其次是日喀则地区,占15.44%;昌都地区 占8.39 %;山南地区占3.99%;林芝地区占2.72%;拉萨市占2.91%。草地土壤的垂直分布区间为 海拔2800米~5600米,其中,海拔4600米以上的草地土壤面积占82%,海拔3500米~4600米 的面积占14%,低于海拔3500米的面积占4%。  
      西藏境内草地土壤归属于8个土类,高山草原上的面积最大,占全区草地土壤面积的59.48%,其次为高山草甸土和亚高山草甸土,分别占22.47%和9.88%。以下依次为亚高 山草原土(2.98%)、草甸土(2.68%)、沼泽土(0.94%)、山地灌丛草原土(0. 82%)和褐土(0.74%)。  
      全区林业土壤归属于10个大类,面积最大的是暗棕壤,占全区林业土壤的28.5%;以下依 次是黄壤,占17,6%;黄棕壤、 棕壤、赤红壤、灰褐土和亚高山林灌草甸土(亚类)的面 积基本相当,各占10%左右;砖红壤占7.83%;褐土占1.18%;红壤占0.21%。各种土壤 类型的宜林性能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随着地势的升高,不同土壤类型有着不同的适生林型 和树种。海拔1100米以下,有适生热带雨林的砖红壤、红壤和赤红壤,占全区林业 土壤面积的11.81%。海拔1100米~2800米有适生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常绿针阔叶混交林的 黄 壤、黄棕壤,占全区林业土壤面积的28.18%。海拔2800米~3500米有适生温性针阔叶混交 林 的棕壤,占9.94%。海拔3400米~4600米有适生寒温性针叶林的略棕壤、灰化土、酸性棕 壤 和少量灰褐土,占28.69%。此外,还有适生杨、桦、柏等的疏林和灌木林的亚高山林灌草 甸土、灰褐土、淋溶褐土和棕壤性土等,占21. 39%,广泛分布在森林边缘,海拔上限可达 4700米,下限为3000米~3800米的河谷地区。  
      西藏的耕地面积绝大部分分布在江河干、支流的河谷阶地、山麓斜坡、冲积扇地和湖泊 平原一带。而且大部耕地是由草甸土、亚高山草原土、亚高山草甸土等开垦而来的。土壤类 型因分布环境条件不同,在质地上有很大差异。大部分耕地的有机质含量低,即使有少数土 地含腐植质较多,亦因温度低,微生物繁殖慢、数量少、分解缓慢,很少被作物所吸收。部 分耕地还存在着地面不平整、耕层较浅、砂性重、石砾多、质地偏粗、易漏肥等现象。在复 种区耕作土壤的潜在肥力和较大肥力较高,供氮和供磷能力也较强。西藏人民从这些实际情 况出发,总结经验,把农田基本建设与改良土壤紧密结合起来,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到1998 年为止,包括部分原有的梯田,西藏已建成梯田、园田和平整土地100多万亩,按农业人口 的劳动力平均,每人接近一亩。在土质改造方面,进行黏掺沙、沙掺粘,种植豆科作物,多 施有机肥料,使部分土壤质地得到改良。 
      作物种类齐全: 
      西藏农业有悠久的历史,藏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 ,利用当地复杂 多样的气候条件培育了种类繁多的作物品种。在西藏除高原寒带季风干旱气候类型地区不能 种植作物外,其余地区的河谷地带均有作物种植,且喜温、喜凉、喜湿和耐旱等不同生态型 作物种类齐全。据统计,西藏作物有30多个品种。在亚热带山地季风湿润气候区内,种植有 水稻、玉米、鸡爪谷、甘薯、大豆、绿豆、高粱、油菜、花生、甘蔗、烟草、芝麻等多种喜 温作物和茶树、柑桔、油桐、油茶等亚热带经济林木,以及各种喜温的瓜类(南 瓜、冬瓜、西瓜)和蔬菜(茄子、辣椒、西红柿、黄瓜)等。在高原温带季风半湿润、半干 旱气候区,适宜种植冬青稞、冬小麦、春小麦、春青稞、豌豆、蚕豆、马铃薯、油菜、甜菜 等喜凉作物和苹果、梨、桃、杏、葡萄、石榴、核桃等果树,以及甘蓝(莲花白、包心菜) 、大白菜、油菜、菠菜、萝卜、胡萝卜、芹菜、莴笋、大葱、大蒜、韭菜 等喜凉的蔬菜。在高原季风亚寒带气候区,选择优良的小气候环境,种植有早熟的青稞、油菜、圆根、萝卜等作物。  
      喜凉作物单产高、个体大、品质优: 
      西藏大部分地区光照强,白昼温度 相对高、降水最集 中的季节又多为植物旺盛生长的季节,不像地中海气候那样,冬春多雨,夏季炎热干燥,光 、温、水极不协调,气候资源难于发挥生产潜力。西藏地区光、温、水同季,配合协调,作 物的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能力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西藏夏季气温较低,作物各发育阶段无 抑制性高温影响,光合作用日进程无"午睡"现象,光合作用 强,有机物累积多,有利于种子植物形成大穗、增加千粒重和块根、块茎植物贮藏器官的发 育,为高产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西藏一般作物贮藏器官(种子、块根、块茎)特别发达,单株生产力高。如小麦、青稞 通常每穗达40粒~50粒以上,千粒重40克~55克,单穗重13克~25克以上;油菜籽千粒重4 克~6克,每株 产量10克~20克;蚕豆千粒重1000克~1500克等等,这些纪录都比我国农业比较发达的东部 地区高。  
      发达的河谷农业 
      素有"西藏粮仓"之称的雅鲁藏布江中游干、支流河谷地带,位于喜马拉雅山脉与冈底 斯山-念青唐古拉山脉之间,西起拉孜,东至桑日,东西长约500公里,南北宽处达200公里 ,窄处仅50公里左右。包括拉萨、山南、日喀则三个地、市的22个县和5个国营农场, 是西藏最重要的河谷农业区和商品粮基地,也是自治 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雅鲁藏布江干流拉孜至大竹卡、贡嘎至桑日等河谷段,以及拉萨河和年楚河中、下游河 谷段,均是长100公里~200公里,宽3公里~10公里的宽谷平原,海拔较低,多在4000米以 下,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引水灌溉便利,耕地密布,是西藏农业的精华所在。  
      这一带气候温和,热量条件较好,年均温6℃~8℃,最暖月均温15℃左右,最冷月均温 -2℃~4℃,无霜期在120天~150天左右。光照充足,年均日照达3000小时左右,太阳辐射 强 ,降水较少,一般在250毫米~450毫米,且集中在6月~9月间,占全年降水量的90%以上, 雨热同季,光、温、水配合较好,对作物生长有利。  
      本区土地总面积虽然只占全藏的3.6%,但耕地面积却占全藏的45.6%,居住着占自治 区40 %以上的人口。本区人口比较稠密,人口密度比全藏平均数高8倍,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 地5.1 亩,劳动力较充足。交通发达,基本上形成了以拉萨、日喀则为中心的公路运输网 , 各县的多数地区有公路相通。农业技术装备较好,机械化程度较高,机耕面积在30万亩以上 , 占耕地面积的1/3以上。区内有拉萨、日喀则和泽当等地的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试验场。兴 修了大批水利工程,河谷地区的多数农田有较好的灌溉条件。如拉萨河两岸就有30多条引水 渠道,并在主要支流上修建了小型水库、提灌站、防洪排涝和截潜流等工程设施。拉萨河下 游各县和山南地区所属各县耕地的有效灌溉率在60%左右,其他各县的灌溉率也在30%左右 。沿江、河两岸的耕地大多进行了平整和改良,部分耕地已初步实现了园田化。  
      
  • 西藏矿产资源 
      西藏目前已发现101种矿产资源,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41种,勘查矿床100余处,发现矿点2,000余处,已开发利用的矿种有22种。西藏优势矿种有铜、铬、硼、锂、铅、锌、金、锑、铁,以及地热、矿泉水等,部分矿产在全国占重要地位,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万亿元以上。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前5位的有铬、工艺水晶、刚玉、高温地热、铜、高岭土、菱镁矿、硼、自然硫、云母、砷、矿泉水等12种。石油资源目前也有很好的找矿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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